(2015年8月最新修訂)
一. 可申請獎學金的學校資料
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、中國人民大學、北京師範大學、北京語言大學、中國政法大學、
中國傳媒大學、北京中醫藥大學、南開大學、天津大學、天津師範大學、天津中醫藥大學、復旦大學、
上海交通大學、華東師範大學、上海財經大學、華東政法大學、同濟大學、南京大學、南京師範大學、
南京中醫藥大學、浙江大學、浙江中醫藥大學、寧波大學、成都中醫藥大學、四川師範大學、廈門大學、
福州大學、福建中醫藥大學、福建師範大學、武漢大學、華中師範大學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、湖北中醫藥大學
、中山大學、華南師範大學、廣州中醫藥大學、南方醫科大學、汕頭大學、廣州美術學院、星海音樂學院
、華南理工大學、華南農業大學、西南大學、重慶大學、西南政法大學、雲南大學、雲南師範大學、
西安交通大學、中國科技大學。共50所。
(註:學校名單由本會審查組擁有最終決定權)
二. 金額
1. 每人每年資助金額為HK$18,000。
2. 獎學金年期最長為4年。
3. 獲獎學生可繼續於第2至第4學年每年提出申請,如中途間斷,不論任何原因,其申請來年將不獲受理。
三. 名額
最多10名。
四. 申請人資格
1. 申請人必須為應屆文憑試考生。
2. 申請人已被上述大學錄取為正式本科生。
3.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政府「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」(經入息審查)下的受資助學生。
4. 申請人必須獲得一名原就讀中學(新申請)或現就讀大學(再次申請)老師的書面推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