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華獎學金

資助項目簡介| 培華獎學金

嚴正聲明

蓋因近日本會發現有培華獎學金申請人虛報資料及作失實陳述,特此,本會提醒各申請人:需確保填寫所有資料一切屬實,當中包括由申請人本人親自撰寫的信函,及其簽名,切勿假手於人(父母、家人、親友等)。一經發現,除取消其申請資格外,本會將保留一切追究之權利,包括採取法律行動及追討已批出的獎學金金額!

請注意,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1條,使用偽造文書及冒充他人簽名乃屬刑事罪行!


本會極度重視申請學生之個人誠信,祈請各申請人謹守香港法律及道德底線,勿因一時貪念致違法失守,自毀前途!



如有意申請培華獎學金者,敬請先仔細閱讀以下第一至七項規定。


(2015年8月最新修訂)

一. 可申請獎學金的學校資料

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、中國人民大學、北京師範大學、北京語言大學、中國政法大學、
中國傳媒大學、北京中醫藥大學、南開大學、天津大學、天津師範大學、天津中醫藥大學、復旦大學、
上海交通大學、華東師範大學、上海財經大學、華東政法大學、同濟大學、南京大學、南京師範大學、
南京中醫藥大學、浙江大學、浙江中醫藥大學、寧波大學、成都中醫藥大學、四川師範大學、廈門大學、
福州大學、福建中醫藥大學、福建師範大學、武漢大學、華中師範大學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、湖北中醫藥大學
、中山大學、華南師範大學、廣州中醫藥大學、南方醫科大學、汕頭大學、廣州美術學院、星海音樂學院
、華南理工大學、華南農業大學、西南大學、重慶大學、西南政法大學、雲南大學、雲南師範大學、
西安交通大學、中國科技大學。共50所。
(註:學校名單由本會審查組擁有最終決定權)

二. 金額

1. 每人每年資助金額為HK$18,000。
2. 獎學金年期最長為4年。
3. 獲獎學生可繼續於第2至第4學年每年提出申請,如中途間斷,不論任何原因,其申請來年將不獲受理

三. 名額

最多10名。

四. 申請人資格

1. 申請人必須為應屆文憑試考生。
2. 申請人已被上述大學錄取為正式本科生。
3.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政府「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」(經入息審查)下的受資助學生。
4. 申請人必須獲得一名原就讀中學(新申請)或現就讀大學(再次申請)老師的書面推薦。

五. 申請獎學金程序

1. 申請時間:每年12月至1月31日(須每年提出申請)。
2. 申請手續:(1) 從本會網頁下載申請書2019-01請勿親臨本會索取表格或遞交申請
(2) 填妥申請書後,請連同所需文件,以郵寄方式*交回本會秘書處,網上投遞之申請書資料不全之申請將不受理。
地址:香港灣仔譚臣道8號威利商業大廈16字樓A室
查詢電話:2865 0100
*若郵件郵資不足,香港郵政會收取欠資及相關費用。本會不會接收郵資不足的郵件,有關郵件將由香港郵政退回寄件人(有回郵地址)或予以銷毀 (沒有回郵地址)。為確保閣下之申請能妥善送達本會,並免卻不必要的派遞延誤或失誤,請切記投寄前支付足額郵資及於信封面註明回郵地址
3. 首次申請人必須繳交以下資料:(1) 親筆撰寫自薦信乙封(400字以上),如以電腦打印,請於信尾附以親筆簽署,電腦簽署之申請視為無效。
(2) 已填妥之申請書;
(3) 由推薦人填寫的推薦書;
(4) 香港身份證副本;
(5) 大學錄取通知書副本、已註冊學生證副本;
(6) 應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單副本;
(7) *「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」(經入息審查)申請結果通知書副本。
(注:如遞交申請書時未收到申請結果通知書,可在1月31日前補交,否則該申請將不獲接納)
注意:上述已呈交的申請書及文件,恕不退回。申請人請自行保留有關文件的影印本。
4. 已獲培華獎學金之學生(只限本科生),如欲繼續申請獎學金,須在每年規定的申請時間內繳交:附以親筆簽署之書面來函(400字以上、內容不得與往年重覆)、新學期註冊證副本、該年度(上下學期)考試成績單副本。

六. 獎學金的評核及頒發

本基金會審查組根據申請人的申請資料、考試成績等,綜合評核後,決定獲獎學金者的名單,並專函通知獲獎之學生。


七. 聲明

蓋因近日本會發現有培華獎學金申請人虛報資料及作失實陳述,特此,本會提醒各申請人:需確保填寫所有資料一切屬實,當中包括由申請人本人親自撰寫的信函,及其簽名,切勿假手於人(父母、家人、親友等)。一經發現,除取消其申請資格外,本會將保留一切追究之權利,包括採取法律行動及追討已批出的獎學金金額!

請注意,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1條,使用偽造文書及冒充他人簽名乃屬刑事罪行!


本會極度重視申請學生之個人誠信,祈請各申請人謹守香港法律及道德底線,勿因一時貪念致違法失守,自毀前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