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:培華獎學金申請人(新生、舊生)蓋因近日本會發現有培華獎學金申請人虛報資料及作失實陳述,特此,本會提醒各申請人:需確保填寫所有資料一切屬實,當中包括由本人親自撰寫的信函,及其簽名,切勿假手於人(父母、家人、親友)。一經發現,除取消其申請資格外,本會將保留一切追究之權利,包括採取法律行動及追討已批出的獎學金金額!請注意,根據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71條,使用偽造文書及冒充他人簽名乃屬刑事罪行!本會極度重視申請學生之個人誠信,祈請各申請人謹守香港法律及道德底線,勿因一時貪念致違法失守,自毀前途!